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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白水县林皋派出所历时四个月破获一起盗窃古屏风案,抓获作案成员4人,追回被盗古屏风12扇,涉案价值达10余万元。
年3月10日上午7时许,林皋派出所接白水县林皋镇权某其家中存放的12扇清代古屏风被盗,要求快速处警查处。接警后,原林皋派出所副所长杨智宏带领民警杨王彬等人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询问受害人详细情况。由于案情重大,副所长杨智宏及时联系刑侦大队技术中队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周围群众进行摸排走访,认真对案件进行了前期的调查工作。
4月29日,林皋派出所新班子到任后,所长姜涛、指导员刘刚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积极发挥刑侦破案优势,对派出所遗留案件进行逐一查阅,决定以侦破古屏风被盗案件为切入点,卯足干劲、攻坚克难,有力遏制辖区违法犯罪高发势头。所长姜涛、指导员刘刚积极带领派出所年轻民警参入此案侦破工作,多次赴蒲城、渭南、西安、咸阳等地开展调查走访,该案件跨地广、侦破难度大,民警依然不辞辛苦、工作热情高,案件侦破很快有了进展,初步确定了赵某、孟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6月15日17时许,林皋派出所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赵某、孟某在蒲城县出现,所长姜涛、指导员刘刚、民警杨王彬、白超等人,在刑侦大队三中队民警李云平、陶辉等人的大力协助下,立即赶赴蒲城县,秘密进行蹲点守候。当晚8时许,民警在蒲城县一酒店附近的出租屋中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并将其室友王某带回进一步询问。在连夜审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赵某对犯罪事实拒不交代,给民警侦破案件带来很大困难。6月16日上午7时许,所长姜涛、民警李云平、陶辉等人又赶赴蒲城县,通过摸排走访、蹲点守候,最终在蒲城县王某的出租屋中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孟某供述了其伙同赵某、王某、“红波”等人盗窃古屏风的犯罪事实。随着孟某到案,犯罪嫌疑人赵某、王某也相继供述了盗窃古屏风犯罪事实。6月1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孟某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所长姜涛带领民警杨王彬、白超等人对叫“红波”的人进行走访调查,获悉其姓名叫闫某,日常以收牛槽、石磨盘古文物为生。民警立即对闫某行踪进行调查,并将其列为上网追逃人员。7月5日,民警获悉闫某在林皋镇可仙村出现,林皋派出所所长姜涛立即部署警力在林皋镇可仙村蹲点守候,并于当日17时许将闫某成功抓获。至此,该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查,年3月10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闫某、赵某、孟某等四人驾驶面包车窜至白水县林皋镇权某家附近,闫某、孟某二人在村口望风,赵某采取翻墙入院的方式,打开权某家大门,与王某二人将放于东南角的12扇古屏风抬出门外,四人用权某家中的手推车将古屏风运至面包车上,驾车迅速逃离现场。次日,由王某联系买家,由渭南一文物贩子中介,将所盗12扇古屏风以价值10万元价格卖给西安文物商人刘某,王某、闫某、孟某三人各分得赃款元,赵某因提供作案车辆分得赃款元,赃款已被四人全部挥霍。经民警对四名犯罪嫌疑人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已将盗窃12扇古屏风倒卖给西安一陌生文物商人。林皋派出所所长姜涛带领刑侦大队民警陶辉等人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最终确定了收购赃物的文物商人刘某。7月16日,民警立即赶赴西安,经过细致摸排找到刘某。经询问,刘某供述了自己将赃物藏匿于咸阳市兴平一农村废旧宅院,民警成功将十二扇古屏风追回。至此,该盗窃文物案件成功告破,在辖区引起强烈反响,赢得了受害者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闫某、赵某、孟某经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被民警追回的十二扇古屏风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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