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司设立登记
二、受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三、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经营场所承诺书或住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申请书。
5.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7.公司章程。
8.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6380923-
供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
责编:马蓉审核:雷燕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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