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黑龙江商会与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签署招商引资代理协议
为了充分发挥商会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拓展招商渠道,前不久,廊坊市黑龙江商会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式签署招商引资代理协议。
《协议》中对协议目的、期限、甲乙双方责任、引荐项目的确认、服务费支付的条件、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时间、违约条款以及其他约定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廊坊市黑龙江商会作为招商引资代理方承担了利用其项目资源优势,积极引进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等职责。
为确保协议规定的招商引资各条款落到实处,特制定了《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管理办法》,对招商引资中所涉及的18方面条款进一步明确,为今后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依据和遵循。
相信招商引资代理协议的签订,必将为廊坊市黑龙江商会整合资源、扩大招商、加快发展创造条件。
通讯员:刘晓梅编辑:于枫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