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加价%!三家汽车芯片经销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新闻记者周玲
9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开了对上海锲特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诚胜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誉畅科技有限公司三家汽车芯片经销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锲特电子采购恩智浦汽车芯片加价率最高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经查明,年4月1日以来,当事人上海锲特电子销售恩智浦汽车芯片时,在进货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以较大幅度加价销售,存在哄抬价格行为。具体事例如下:1、当事人年4月26日采购恩智浦汽车芯片,采购价9.63元/片;年5月8日以.73元/片价格销售,数量为片,进销差价30.16万元,加价率为.3%。2、当事人年5月26日采购恩智浦汽车芯片,采购价9.53元/片;年6月9日以.48元/片价格销售,数量为片,进销差价.90万元,加价率为%。3、当事人年6月22日采购的恩智浦汽车芯片,采购价9.49元/片;年7月7日以.76元/片价格销售,数量为片,进销差价48.47万元,加价率为.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及自然灾害影响,年以来芯片供应紧张、汽车芯片供需失衡。当事人在汽车芯片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大幅加价销售部分汽车芯片,加价率最高达%。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价格违法行为。考虑到当事人大幅加价销售汽车芯片数量不大,影响范围较小,且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法从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本机关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50万元。市场监管总局公开的信息显示:上海诚胜实业有限公司芯片加价率最高达.59%,深圳市誉畅科技有限公司芯片加价率最高达9%。分别被处罚万元。9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锲特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诚胜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誉畅科技有限公司三家汽车芯片经销企业哄抬汽车芯片价格行为共处万元人民币罚款。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