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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发挥“白水好人”在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水好人”推荐评选活动。
年第一季度,经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推荐,经研究决定,初步评选产生年第一季度“白水好人”15名,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评议。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广大群众可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以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联系电话。
白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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