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亿融创服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签署“招商代理合作协议”,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予亿融创服“扬州·湾区招引协作工作站”称号,双方就产业招引、资源对接、企业走访、举办招商会、招才引智等方面达成合作。
针对此次合作,亿融创服创始人兼CEO李强表示:“通过亿融创服平台,我们希望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有意向布局江苏扬州的企业对接广陵区政府,加速实现产业落地,同时帮助企业与广陵区产业进行资源对接,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多方共赢。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和电子信息为广陵区三大支柱产业,与此相关企业如有需求也可联络亿融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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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产业介绍
广陵经济开发区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主城区,年启动建设,年创成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42平方公里,已建成20平方公里。
广陵经济开发区在发展中形成了两个阶段的产业特色,在以液压装备为龙头的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和电子信息等三大主导产业基础上,正在积极打造以海沃机械、新宏昌、水利机械、上扬无线等企业为龙头的液压装备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物联网产业基地“三园一基地”新增长极和氢能源等一批新型产业组团。
近年来,丰元仓储、恒盛智谷智能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先后落户,海沃机械、宏昌天马等一批重点项目运营良好。聚焦欧美高端装备,先后引进荷兰海沃机械、德国雅歌辉托斯等10多家欧洲知名企业,与德国工业设备制造业联合会、意大利贝加莫工业企业家联合会等行业协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附:
广陵区招大培强引外扶持政策
为切实加强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立足招引大项目、做强大企业、培育大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营造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现制定《广陵区招大培强引外扶持政策》。
第一条扶持基本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重点扶持基本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中,投资强度大,投产后3-5年预计产出达10亿元以上的项目,其中:
1、船舶重工领域
鼓励招引扶持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关键零部件产业项目;
2、金属新材料领域
鼓励招引扶持高强度、高性能、高韧性先进钢铁材料产业项目;
3、液压装备领域
鼓励招引扶持高端液压阀、泵制造,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关键功能部件,高档数控系统,工程机械等产业项目;
4、医疗器械领域
鼓励招引扶持新材料研发,功能性工业设计,数字化诊疗,智能便携,临床检验等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项目;
5、电气线缆领域
鼓励招引扶持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制造、5G通信关键器件等产业项目;
6、汽车零部件领域
鼓励招引扶持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发动机、变速箱总成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和核心配套(电机、电控、电池等)、智能网联汽车及世界强汽车制造等项目;
7、食品生产领域
鼓励招引扶持世界强中的食品制造企业及国内食品制造前强企业;
8、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重点扶持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
第二条设立产业引导基金
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扶持基本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和企业创新转型。(责任单位: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鼓励招引重大项目
1、实施重大项目高强度投资奖补。
区财政设立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专项,对总投资强度达万元/亩(省级开发区)、万元/亩(工业集中区)的重大项目,按土地差价部分进行奖励。总投资3亿元以上,且设备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土地挂牌情况,对比18万元/亩标准,给予土地价格差额奖励。总投资10亿元以上,且设备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土地挂牌情况,对比11.2万元/亩标准,给予土地价格差额奖励。
2、重大项目零收费。
对认定为重大项目的,手续办理实施零收费。
3、支持项目设备投入。
对设备投入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按设备投入的5%给予奖励。对设备投入达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按设备投入的8%给予奖励。对设备投入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按设备投入的10%给予奖励。对认定为战略新兴产业项目设备投入按上述标准的%执行。
4、支持厂房建设。
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招引项目,经双方充分协商,可在投资方缴纳一定额度保证金的前提下,由招商主体建设符合生产要求的标准化厂房供其租赁使用,并按照约定的价格和年限由投资方回购相关厂房;若投资方不回购相关厂房,可进一步协商长期租赁。具体操作流程和细节,由招商主体和企业双方先期充分协商后签订专项协议,并报区政府备案。
第四条鼓励培强龙头企业
1、支持转型升级。
为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技改设备投入按新建项目设备投入的奖励标准执行。
2、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级,关于下调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各类政策在广陵落地实施。
第五条鼓励引进欧美先进制造业项目
1、享受第三条政策支持。
2、给予外资到账奖励。
对欧美先进制造业项目,总投资达0万美元以上的,每新到账0万美元,按新到账资金的1%给予奖励。
第六条鼓励引进人才
1、领军人才奖励扶持。
对我区引进的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自主创业类,根据评审,给予30—万元的奖励资助;企业创新类,根据评审,给予30—万元的奖励资助。对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相当层次领军人才的,给予30万元配套奖励;对申报获批省“双创人才”的,给予20万元配套奖励;对已获批江苏省“创新团队”的项目,给予万元配套奖励;对申报获批市“绿扬金凤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60万元配套奖励。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上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引进人才住房保障。
租房补贴: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每月补贴元;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每月补贴1元;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每月补贴元;连续补贴3年。
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6万元;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或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市“绿扬金凤计划”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新团队企业全职核心成员、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全职创新领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20万元;省创业类“双创人才”、企业全职创新类“双创人才”、“双创团队”企业全职核心成员,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来我区全职创新或创业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给予购房补贴50万元;对引进的对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万元购房补贴。对上述人才提供优惠价公寓房租住。
第七条 实施“一事一议”
对总投资在5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或技改项目、产业链关键项目、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项目;对世界强、中国企业强、中国民企强投资的项目,总投资在20亿元以上且设备投入占比超30%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单独制定优惠政策。
第八条其他
1、已享受同类型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该政策奖励。
2、该政策从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由工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企业申报,经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分局、财政局、税务局、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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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融创服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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