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之前承诺的分享昨天因为临时有事,没有及时做,今天和大家聊一聊周一发的三个消息的相关解读
首先是关于招商银行代销的大业信托首次面向自然人违约的消息。说实话,我看到这个消息是有些震惊的,因为这件事本身性质是比较恶劣的,从整件事的开始,发酵到引爆,中间但凡有一个环节有一点点责任感,自然人投资者就不会受到伤害,这件事对于银行业、资管业、房地产业和信托业,都是很大的伤害。
为什么这么说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支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是华夏幸福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提供担保,但是没有抵押物。华夏幸福的危机不是今年2月宣布全部违约才开始的,而是早在一两年前就已经出现。本身建筑业、房地产业在国家一轮又一轮的压力下,不断降低杠杆,不断洗牌,包括我今天分享的消息,国家又对土地出让部分的细则,进行了仔细修订,终究就是为了实现当初“房住不炒”的承诺。
这对于大部分当年一路靠银行,或者信托融资,囤地拿地,市值坐着火箭上来的房企,是真的毁灭性打击。华夏幸福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华夏幸福强的时候,全国前十,赞助中超,风头一时无两,它给谁做担保,都是最坚实的保证。但现在的华夏幸福,或者说去年这时候的华夏幸福,从各家金融企业看来,已经没有担保的能力,未来也很难有,这已经成为了业界的共识。
就是这样的一家企业,居然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又在大业信托融到了钱,这些钱,就是投资人通过招商银行代销的大业信托的“君睿15号”投向了华夏幸福。咱们在这中间数数到底多少个环节:1.大业信托的风控、2.大业信托的产品部门、3.招商银行的产品准入、4.招商银行的风控、5、经营行的产品选择、6.营销人员的产品选择。
至少6个环节,每个环节的人,哪怕负一点点责,对产品投向有一点点的了解,都知道,投资不投房地产,投房地产不能投华夏幸福。但是没有,整个环节都对这件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责任最终让并不是完全知情的投资人来负。
更恶劣的是,业内有个不成文的规则,就是产品违约是尽可能不针对自然人,同一款产品,有机构客户和自然人客户同时购买,出现风险,一般是亏机构客户,也要把自然人客户的利益保障到位,但这次这个事件,居然亏到了自然人投资者头上,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这笔钱,大概率是亏的一分不剩了。再看新闻内容,大业信托已经垫付了一季度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来说,也是不允许的,但风险已经发生,各家金融机构基于自身利益考量,是会做出一些让步的。
那我们再看招商银行的态度,作为国内零售银行老大,招商银行对于代销产品风险的态度,基本就是不管不问。前年自有产品出现风险,至今尚未兑付,今年的代销产品更不会出手。再看大业信托,作为一家中小型信托机构,一年利润不过5个亿,这支产品规模也是5个亿,垫付一两个季度的收益还能做得到,如果这只产品亏的一分不剩,大业信托到底拿什么来垫付。最终倒霉的,就是投资人自己,投资人自己需要为对银行的信仰买单,只是这个代价可能大了一些。
实话实说,您作为投资人,我在去年产品成立的时候,老老实实告诉您,这支产品资金投向是华夏幸福的全资子公司,房地产现在不景气,华夏幸福也快倒闭,华夏幸福自己给自己的子公司担保,而且没有抵押物,这支产品是被动管理型产品,大业信托不会对产品提供担保,这支产品是招商银行的代销产品,招商银行对这支产品没有任何责任。您会愿意做这笔投资吗?但凡精神正常一点,也不会这么做吧?那为什么还有客户买了呢?招商银行在宣传过程中,是不是也存在问题?当然,这个问题,就留给他们自己解答了。
所以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很简单,买产品一定要擦亮眼睛,信仰并不能抵挡风险,更重要的,是自己对于市场,对于行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选择自己看好的行业,自己看好的公司,自己看好的产品,不管营销人员说的如何天花乱坠,自己的判断首先是第一位,这就是合格投资者的基本素养,致各位客户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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