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对象
凡具有广告、经纪等经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外企业。
2应征条件
(一)有充足的招商营销经验,有丰富的客户资源、良好的工作业绩和企业信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或商业纠纷;(二)承诺服从筹委会的统一管理,在招商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向企业承诺未经筹委会认可的回报条件,不得从事损害州九运会声誉和形象的活动;(三)承诺最低代理招商额为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只需提供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招商代理佣金由筹委会根据应征企业报价比选确定,如未完成目标招商额,筹委会将不支付佣金,保证金不予退还,招商代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应征企业承担。3征集程序
(一)应征企业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向筹委会提交应征文件。
1.应征企业必须保证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具体包括如下资料:
(1)通过当年年检有效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近三年来招商代理服务成功案例操作介绍;
(3)企业的主要业务渠道或网络;
(4)企业主要执行团队介绍;
(5)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制成PDF格式文件。如无法提供全部资料或相关资质不具备,所提交应征文件无效。
2.提交方式:应征企业可选择上门、邮寄(日期以寄达日为准)、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3.提交地点:湖北省宣恩县建设路46号宣恩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筹委会负责对应征企业进行评审。根据应征企业服务承诺和佣金报价等,确定州九运会招商代理服务企业并签订合同。4应征时间、联系人
时间:自即日起至年5月21日止17时30分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招洽谈会议时间另行通知。收件 联系人:田勇联系-(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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